交通罰鍰查詢及繳納: 點我
最新法規查詢出處: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闖紅燈 罰款資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機車罰1800元、小型車罰2700元、大型車罰3600元。
紅燈右轉 罰款資訊:
第53條第2項規定,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機車和小型車罰 600元、大型車罰1400元
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罰款資訊:
超速照相罰款 @一般道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43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超速違規執法寬限值:仍維持「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者,得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之規定。
機車罰款:
(1)超速2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200元
(2)超速20公里以上4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400元
(3)超速40公里以上6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600元
(4)超速6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8000元
(4)超速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2000元
(5)超速100公里以上繳納罰款 新台幣$24000元
汽車罰款:
(1)超速2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600元
40條0項00款
(2)超速20公里以上4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800元
(3)超速40公里以上6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2000元
(4)超速6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8000元
(4)超速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2000元
(5)超速100公里以上繳納罰款: 新台幣$24000元
如超速60公里(含60公里)以上
一、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車牌3月
二、記違規點數三點。
三、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四、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與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超速照相罰款 @國道及快速公路:
20公里以內,超速20km以下:
小型車 $3000
大型車 $3500
第33條第1項第1款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
小型車 $3500
大型車 $4500
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
小型車 $5000
大型車 $6000
公有路邊停車場 逾繳費資訊:
逾繳費期限未繳納者,以平信方式通知汽車所有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工本費15元,逾催繳期限仍未繳納者,將以掛號方式通知汽車所有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工本費50元。經前項通知後逾期仍未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處罰鍰300元,並追繳欠繳之停車費及催繳工本費。
酒駕新制 罰則金額表
資料來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酒精濃度 |
法條依據 |
車輛種類 |
期限內繳納 |
逾期30日內繳納 |
逾期30日以上 60日以內繳納 |
逾期60日以上 繳納 |
吐氣酒精濃度0.15mg/L以上未滿0.25mg/L | 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
機車 |
15,000 |
16,500 |
19,500 |
22,500 |
小型車 |
19,500 |
21,000 |
24,000 |
27,000 |
||
大型車 |
22,500 |
24,000 |
27,000 |
30,000 |
||
吐氣酒精濃度0.25mg/L以上未滿0.4mg/L | 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
機車 |
22,500 |
24,500 |
29,000 |
33,500 |
小型車 |
29,000 |
32,000 |
38,000 |
44,000 |
||
大型車 |
33,500 |
37,000 |
44,000 |
50,500 |
||
吐氣酒精濃度0.4mg/L以上未滿0.55mg/L
|
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
機車 |
45,000 |
49,500 |
58,500 |
67,500 |
小型車 |
51,500 |
56,500 |
66,700 |
77,000 |
||
大型車 |
56,000 |
61,500 |
72,500 |
84,000 |
||
吐氣酒精濃度達0.55mg/L以上
|
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
機車 |
67,500 |
74,000 |
87,500 |
90,000 |
小型車 |
74,000 |
81,500 |
90,000 |
90,000 |
||
大型車 |
78,500 |
86,000 |
90,000 |
90,000 |
||
5年內有第2次以上之酒駕累犯違規 | 第35條第3項 |
所有車種 |
90,000 | |||
不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測稽查 | 第35條第4項 |
所有車種 |
90,000 |
|||
拒絕接受測試檢定 | 第35條第4項 |
所有車種 |
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