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局擬定將推動修改「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辦理國定假日逢例假日就補假的共識,放假方式以「逢週六就補週五、逢週日就補週一」方式。
民國107年(2018年)估算有116天(勞工117天)的假期,連續假期共有六個:元旦、農曆除夕及春節農曆新年假期、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端午節及中秋節、再加上2019年元旦的彈性放假共有6個。
- 元旦12月30日至1月1日(星期六至星期一,共三天);
- 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2月15日至2月20日(星期四至星期二,共計放假6日);
- 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清明節)4月4日至4月8日(星期三至星期日,兒童節及清明節各放假一日4/4,4/5休假,4/6日彈性放假,4/7/4/8日假日,共計放假 5 日,3/31日(六)補上班);
- 端午節6月16日至6月18日(星期六至星期一,端午節逢週一,共計放假3日);
- 中秋節假期9月22日至9月24日(星期六至星期一,中秋節逢週一,共計放假3日);
- 2019元旦假期12月29至1月1日(星期六至星期二,共四天,12/31日彈性放假,12/22日(六)補上班)
實際行事曆請以人事行政局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