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的嚴重性

By 俞秀月教練, 2010 年 01 月 26 日 16:48:51 , 39 人次 .

又是酒後駕車惹的禍

台中市一名黃姓男子(50歲)前晚以倒車方式在路邊停車時,未察覺右後輪壓在一條固定電線桿的鋼索上,仍猛踩油門,車子順著鋼索往電線桿方向後退、 竟至懸空,鋼索承受不了車重斷裂(左圖箭頭處),整輛車有如倒立般墜地(右圖)。附近民眾及到場處理警員驚呼:「這是表演特技嗎?」警方發現黃男酒測值達 0.81毫克╱公升(標準值為0.25),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尾牙將至,如有喝酒,為了您—和你的家人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請不要酒後駕車。

標準值為零點二五毫克/公升,超過標準值,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35條可罰新台幣15000元至60000元吊扣駕照一年(吊扣期間再犯者處六萬元之罰鍰並吊銷駕照一年不得考領)

如果超過零點五五毫克,還會依共公危險罪嫌移送最高可罰新台幣3萬萬至15萬元罰鍰

如酒精濃度未超過標準值,但有肇事,不論撞人或被撞,都會有共公危險罪。

請各位駕駛人,不要酒後開車,以免害人害己。

培德駕訓班8號車俞教練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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